在剛剛過去的2017年,山西省規范高效使用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4.186億元,已補貼4.1萬農戶購買各類農機具5萬臺(件)。由此使全省農機總動力達到1750萬千瓦,同比增長0.3%。
為了把國家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用好,使其有力地促進山西省農機裝備的更新和升級,促進農機在農業生產中邁上全面和全程的新臺階,山西省簡化審批程序,強化監督職責,主要采取了四項措施:
一是取消了農民購機后須在7個工作日內,到當地農機部門辦理補貼機具核實手續的限制,以及農機購置補貼系統中購機戶身份證號碼只允許錄入4次的限制,使農民購機更加方便;
二是將農機購置補貼品目由上年度的46個縮減為44個,并實行敞開補貼,使補貼范圍更加聚焦重點,補貼政策惠及更多農民;
三是建立了“四個實時公開”制度(補貼產品實時公開、產品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實時公開、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實時公開、補貼信息實時公開),做到公開、公正,陽光、透明;
四是補貼工作實行“實名制AB角”管理制度,做到權責明確、互相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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