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必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走鄉村綠色發展之路。在以往的中央文件中,用的多是“農業綠色發展”,明確提出“走鄉村綠色發展之路”,這還是*。“鄉村綠色發展”的內涵,既包括農業綠色發展,也包括鄉村環境治理。將“農業”范圍擴展為“鄉村”,把農業綠色生產的內涵延伸為“以綠色發展引領生態振興,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加強農村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治理,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增加農業生態產品和服務供給,實現百姓富、生態美的統一。”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對鄉村振興提出的更高要求。
提出走鄉村綠色發展之路,具有現實意義。鄉村自然景觀是鄉村*的資產,但目前我國一些鄉村經濟發展基礎薄弱,農民綠色發展意識不強,農村環境保護相對滯后,鄉村環境污染形勢不容樂觀,空氣、水、土壤污染仍不時出現。
要形成鄉村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首先應該構建綠色發展的農業產業結構,增加優質綠色農產品供給,并依靠科技引領推進農業轉型升級。其次要使環保執法向農村延伸,在環保執法中,應逐步覆蓋農村,以免農村環境污染達到難以逆轉的地步,也避免城市和工業污染向農村轉移。再次是要提高全民環保意識,采用多種方式,增強農村居民的綠色發展理念,匯聚“微行為”,形成“眾力量”,使美麗鄉村建設擁有恒久的生命力。*后,還要健全綠色發展的政策支持體系,建立完善鄉村綠色發展的補貼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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