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省、市、縣各級食品安全辦等五部門關于印發《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從2016年下半年開始至2017年12月,眉縣水利局認真開展了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一是進一步嚴把水產品養殖投入品大關,確保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標準。二是按照農業部《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水產品生產過程實行了全程控制,規范了漁業生產行為。三是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了水產品養殖的各項管理制度。
此次貫徹落實《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工作歷時近一年半時間,在省、市、縣各級業務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正確領導下,通過采取上述措施,眉縣在上級歷次例行或突擊水產品質量檢查檢測中,未發現一例水產品中非法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氯霉素等禁用獸藥及化合物、超范圍超劑量使用獸藥等行為,切實解決和消除了我縣水產品養殖環節違規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的風險隱患,進一步規范了獸藥使用行為,全面提高了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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