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兩會上,多名人大代表建議加強農藥使用監管,為內蒙古發展綠色農業筑牢安全屏障。
“一些農民盲目追求產量,濫用化肥農藥,致使農產品的農藥殘留超標。”在內蒙古自治區十三屆人大*會議巴彥淖爾代表團的分組討論會上,人大代表、內蒙古軒達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齊軒的發言引起了與會代表們的共鳴。
“農藥化肥是隱形‘殺手’,看似產量提高發揮作用了,實際上產品品質下降了,會砸掉我們的綠色品牌。”多年來一直從事農產品外貿加工出口業務的齊軒深有體會。
究其原因,齊軒認為,一些農民對農藥殘留質量意識淡薄,追求高產量多賣錢,所以購買*厲害的高毒農藥來解決病蟲害的問題。
農藥作為特殊的生產資料,既對保障生產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又給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帶來新挑戰。尤其是高毒農藥,雖然在防治地下害蟲等方面具有很好效果,但卻是農藥管理中的“硬傷”,損害了農產品的品質。
“目前影響農藥殘留質量標準的主要是氟樂磷、甲基異柳磷、硫丹等這些高毒農藥”,齊軒建議,政府部門應盡快采取措施,相關部門要對農藥進行嚴格的管理并引導農戶規范使用,不得超量濫用。
農藥殘留一直是食品安全中的重要關注數字,也是食品檢測中的重要項目。2016年底,農業部頒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殘留限量》新標準。
“其實國家有禁用高毒農藥的規定,但仍然有人在使用,這就需要政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農民代表張雪亮建議,政府相關部門要監控高毒農藥在市場中的流通,村里的農業合作社和農產品經銷商要聯合進行管控,要通過給予一定補助和鼓勵的形式宣傳引導農民施用有機肥。
我國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了新的《農藥管理條例》,《條例》完善了農藥使用管理制度,要求農業主管部門加強農藥使用指導、服務工作,并加強對農民科學合理用藥的培訓;鼓勵和扶持專業化病蟲害防治,制定并組織實施農藥減量計劃,逐步減少農藥使用量;要求使用者不得超范圍、超劑量用藥,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食用農產品。
“現在農村的土地還是多戶經營,單打獨斗,這樣的話就需要加強宣傳引導,要出臺好的措施進行管控”,農民代表王五厚認為,“減農藥減化肥”需要政府的引導、企業的宣傳和農民的認識三者形成合力才能順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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