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相關權益,這標志著浙江義烏率先推進的宅基地“三權分置”已轉化為中央頂層制度設計。
2015年3月,義烏被列為全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2015年4月,義烏在全國率先提出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制度設計。2015年12月28日,義烏市北苑街道黃楊梅村村民季建中就以自家宅基地作為合法抵押,拿到30萬元貸款,成為全國*利用宅基地抵押貸款的農民。
2016年4月26日,義烏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在落實宅基地所有權和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權的前提下,允許宅基地使用權通過合法方式有條件轉讓。由此,義烏基本確立了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制度體系。2017年6月12日,為完善城鄉地價體系,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義烏建立全國*農村宅基地基準地價體系并正式公布了《義烏市宅基地基準地價》。
截至2017年年底,義烏當地24家金融機構累計發放農民住房抵押貸款6763筆,貸款金額32.23億元,貸款余額30.30億元,占全國試點地區總量的1/3以上。基于宅基地制度改革中“三權分置”的頂層設計,義烏已對宅基地的取得置換、明晰產權、抵押擔保、入市轉讓、有償使用、自愿退出及民主管理等七方面進行了制度創新。在此制度框架下積極推進先行先試,多項改革成果位列全國*,既保障了農民的基本居住權利,又*限度促進了宅基地增值,增加了農民財產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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