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漁業生產安全監管,確保漁業生產安全。繼續嚴格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規范,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責任落實到人。繼續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漁業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等漁業安全專項活動,排查無警示標志、線路老化等各類安全隱患并及時整改,確保漁業生產安全。
2.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繼續堅持上級主管部門例行檢測和全區食用魚抽樣普檢兩手抓,開展水產品藥殘普檢專項整治行動,在全區范圍內,分組分片對食用魚苗種、成魚進行抽樣普檢,配合農業部、市漁政站、市推廣站完成水產品產地監、檢測工作。
3.加強水生動物疫病防控,確保不發生重大水生動物疫情。繼續開展水環境監測,定期開展魚病監測,配合市水產技術推廣站開展鯉春病毒性出血病監測工作。
4.加強漁業生態環境保護,突出城市副中心建設中漁業的生態涵養功能。繼續加大漁政執法力度,加強自然水域執法巡查,大力打擊電魚等非法捕撈行為。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