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日前召開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桂林市“十三五”農村脫貧攻堅重點項目資金以獎代補實施辦法》,以助推農村脫貧攻堅重點項目建設實現新跨越。據介紹,該辦法計劃實施農村脫貧攻堅重點項目6個,并按照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形式對所建項目實施獎補。
記者了解到,這6個項目包括實施貧困村村屯道路建設項目、實施貧困村屯集中供水項目、實施貧困村旅游扶貧項目、實施貧困村產業扶持項目、實施鄉鎮信息平臺建設項目、實施農村太陽能路燈建設項目。
其中,對于貧困村村屯道路建設項目的扶助,將鼓勵各縣(區)對有條件的貧困村村屯道路建設提高建設標準,并對提高標準部分進行獎補,以適應未來交通運輸和鄉村旅游發展要求。市財政計劃將安排補助資金1496萬元,對行政村達到路基≥6.5m,水泥或瀝青硬化路面≥4.5m建設標準的項目,按規定撥付以獎代補資金20萬元/公里,從2016年起,分三年實施;499個貧困村中20戶以上未通硬化道路自然村屯2050個,市財政對達到路基≥6.5m,水泥或瀝青硬化路面≥4.5m標準的項目,將按實際完成里程和相關規定撥付以獎代補資金25萬元/公里。據統計,目前我市還有未通硬化公路貧困村11個,里程74.8公里,涉及全州、興安、灌陽、恭城四個縣(自治縣)。
對于貧困村屯集中供水項目的扶助,將通過新建、擴建、改造、配套等方式,為2013個貧困地區自然村實施集中供水工程,以解決貧困地區缺水和飲水不安全的問題。據統計,此項政策將惠及群眾27.5471萬人。
對于貧困村旅游扶貧項目的扶助,將在73個適宜發展旅游的貧困村和已經開展了旅游項目的貧困村,對新評定的三、四、五星級農家樂和鄉村旅游區給予以獎代補。
對于貧困村產業扶持項目的扶助,將加大產業扶貧專項投入力度,實現有勞動能力貧困人口到戶產業扶貧項目全覆蓋,由各縣(區)因地制宜明確具體補助項目、標準,對貧困戶實施的種養、加工、服務等項目進行補助。此外,結對幫扶干部“一幫一聯”貧困戶的產業扶持資金每戶不低于4000元。產業扶持資金原則上實行先建后補,以獎代補。
對于鄉鎮信息平臺建設項目的扶助,將計劃為全市131個鄉鎮各補助5萬元經費,用于信息平臺標準化建設,以加強脫貧攻堅數據的收集、核準、錄入、聯網、動態管理等工作,
此外,還將加強農村太陽能路燈建設項目,計劃每年為300個貧困村屯和群眾積極性高的面上村屯安裝太陽能路燈,既為村民生活提供便利,也為建設節能型新農村鋪設新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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