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按照“確權、賦能、搞活”三步走的總體思路,圍繞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重點推進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大力發展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合作與聯合,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性地位,探索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富裕、農村繁榮。
《意見》明確,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具有中國特色、江蘇特點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科學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明晰集體所有產權關系,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管好用好集體資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用3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村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
為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效實現形式,《意見》明確,要發揮具有特別法人地位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功能作用,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利,嚴格保護集體資產所有權,防止被虛置,做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工作,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
《意見》提出,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清產核資工作,把農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由其依法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推進農村集體資產分類改革,規范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全面推行村級資金管理非現金結算。
《意見》針對推進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全省有經營性資產的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對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要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量化到全體成員,作為參與集體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據。股份經濟合作社要定期向全體成員公布資產運營管理情況,自覺接受監督。在股份合作制改革基礎上,要積極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等權能,讓農民從改革中更多得益。
《意見》鼓勵多種形式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拓展發展路徑,創新發展機制,探索聘用職業經理人,實行公司化、集團化管理。規范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全面實行農村集體資產流轉進場公開交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實稅收優惠,創新財政引導、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體經濟發展體制機制,逐步擴大有效抵押物范圍,健全風險防范分擔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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