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下發通知,要求充分發揮人民法院職能作用,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鄉村振興戰略涵蓋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五方面,法治既是關鍵的助推力量,又是重要的衡量指標。人民法庭作為*基礎的司法單位,立足鄉村、服務基層,如何將自身的鄉土優勢、法治優勢與鄉村振興戰略相融合,是必須直面的時代考題和實踐課題。筆者認為,人民法庭要有先見、強先手、搶先機,通過強化人才的集聚效應、主業的溢出效應和創新的乘數效應,讓自身發展與鄉村振興相向而行。
強化人才的集聚效應。人才聚則事業興。鄉村要振興,意味著對人才的需求將更多元、標準將更嚴格、政策將更優越,高素質法學人才是必選項之一。要認識到,鄉村的廣闊天地是人才的天然練兵場。尤其對年輕干警而言,在基層一線經風雨、受考驗,有利于辨明初心所在、使命所系和責任所指,有利于彌補知識短板、能力不足和經驗盲區。要加速法庭人才集聚,一方面,在數量上,要完善人才輪崗交流機制,選優配強法庭干警,優化人才的知識結構、年齡結構、學歷結構,形成梯隊、保持活力。另一方面,在質量上,要通過硬件升級、考核引導和履職保障,將資源和政策向法庭傾斜,讓人才高興去鄉村、樂于奔法庭、愿意留基層,讓人才提升有平臺、創業有干勁、前景有預期。
強化主業的溢出效應。鄉村振興戰略內涵豐富、涉及面廣,與司法的關聯性強、契合度高。人民法庭必須把準服務的契合點和著力點,但一切出發點,必須始終立足執法辦案主業,既要注重個案,讓當事人感受到公平正義,又要突破個案,放大案件處理效果,形成溢出效應。要對照改革任務提效能。積厚司法責任制改革成果,在更高層次實現公正與效率。面對簡單案件為主的現狀,要把握繁簡分流機制改革機遇,讓辦案周期降下去、效能提上來。要對標群眾期盼優服務。圍繞人民法庭司法供給的不平衡不充分之處,完善訴訟服務、家事審判、巡回審理、普法宣傳等機制,傳遞司法正能量。要對準發展需求強協同。要將法庭職能與掃黑除惡、環資審判及基本解決執行難等工作緊密結合,與相關庭局目標協同、方法協同、作為協同,匯聚服務保障的*合力。
強化創新的乘數效應。創新的“四兩”往往能夠撬動難題的“千金”,從而引發連鎖反應,推動工作向好發展。鄉村振興戰略呼喚與之相匹配、相適應的司法服務,這正是體現法庭作為和擔當的重要機遇期。當然,在此過程中,既要防止袖手旁觀、無所作為,又要避免貪大求多、華而不實。要做優大服務。要樹立問題導向和前瞻思維,密切關注農業現代化發展、農村土地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動向,強化調查研究,實現*應對。用活大數據。充分發揮司法案件的“晴雨表”作用,用察微末的“慧眼”和除隱患的“苦心”,通過司法建議等形式,當好政府、企業的參謀智囊。要構建大格局。積極參與黨委政府主導的社會綜治格局,精力上投入、職能上融入、探索上深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推動鄉村社會更和諧、更有序、更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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