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鄭州傳來喜訊:商丘市被省住建廳、省發改委命名為“河南省節水型城市”。
2016年7月,商丘市啟動了省級節水型城市的創建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指揮部及辦公室,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對考核要求的基本條件、基礎管理指標、技術指標等26項內容進行逐一分解,各相關單位按照時間節點高標準完成創建任務。
圍繞創建量化目標任務,商丘市重點抓好節水硬件設施的建設和改造,有計劃地推進一批雨水利用節水工程建設,鼓勵企業和相關單位加大節水技術改造投入。通過采取“先易后難、分步整治、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原則,打造了15個雨水利用工程。實施計劃用水管理、價格管理和節水“三同時”管理,完善水資源管理、水資源保護等制度,*限度地節約水資源。搶抓海綿城市示范市機遇,對實施的44條道路、9條河流、24個大型公園及新建小區,全部按海綿城市標準建設。實施閘壩建設24處,為城市節水“引得來、蓄得住、能利用”夯實了基礎。
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啟動以來,商丘市始終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商丘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嚴格執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保證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強力推進,萬元地區生產總值(GDP)用水量低于全國平均值的50%;污水排放達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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