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起,清遠市清城區主城區將正式實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3月12日,記者從清城區獲悉,清遠市劃定的活禽經營限制區東至清城區北江四橋、清暉中路,南至清城區清遠大道中,西至清城區廣清大道部分、清遠大橋、江北路、清新區環城西路,北至清新區環城路、清城區附城大道,主要涉及清城區的鳳城、東城、洲心三個街道。
據悉,在活禽經營限制區內從事活禽經營、在休市期間從事活禽經營的市場開辦者和活禽經營者將予以處罰,市場經營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活禽經營者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活禽經營限制區內 全面禁止活禽經營
2018年1月31日,清遠市正式印發了《清遠市在清城、清新主城區全面開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方案(修訂)》。方案明確從2018年3月20日起,在清城、清新主城區全面開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并在活禽經營限制區內全面禁止活禽經營;2018年2月7日,清城區召開主城區全面開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推進會,傳達市開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方案主要精神,并明確區相關單位工作職責。清城區區長邱澤軍在會上要求,全區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增強做好家禽生鮮上市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務必限時落實活禽經營限制區家禽生鮮上市等工作,同時做好限制區外農貿市場、活禽經營市場防控措施。
據悉,清城區活禽待宰點設在沙田市場內的待宰區,清城區要求相關單位要落實沙田批發市場代宰點的活禽動物防疫檢疫工作,配備檢測室和檢測設備,安排檢疫工作人員進駐,開展家禽檢驗檢疫和家禽產品供應與終端銷售環節索證索票對接的試運行工作。與此同時,做好基礎配套設施工作,及時督促跟進限制區內所有農貿(肉菜)市場的家禽經營檔口嚴格按照標準完成升級改造工作,確保完成代宰點的建設并通過市的驗收,對現有活禽批發市場(配套待宰區)進行升級改造、限制區內零售市場升級改造和限制區內活禽零售經營戶分別給予一定的補助。
加強活禽源頭管理 規范落實“1110”制度
“實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能極大地降低廣大市民群眾感染H7N9流感的風險。”清城區表示,實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是市委、市政府加強禽流感疫情防控、建立長效防控機制,強化食品安全以及促進家禽產業升級的一項重要部署,也是一項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清城區將擴大活禽限制區范圍,規范落實‘1110’制度,即:一日一清潔消毒、一周一大掃除、一月一休市、活禽當日零存欄,加強活禽的源頭管理,減少人接觸活禽的機會。
為確保家禽生鮮上市工作順利推進,清城區各街鎮(場)和區直有關單位將加大《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宣傳力度,普及禽流感防控和生鮮家禽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提高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群眾對家禽生鮮上市工作的認識,促進市民逐步轉變傳統觀念和消費習慣,為推進家禽生鮮上市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此外,要及時督促跟進限制區內所有農貿(肉菜)市場的家禽經營檔口嚴格按照標準完成升級改造工作。
據悉,自3月20日起,清城區各有關部門、各街鎮(場)要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加大巡查監管力度,規范沙田代宰點以及限制區內經營戶的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在限制區內非法經營活禽的行為。其中,根據《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市場開辦者、活禽經營者在活禽經營限制區內的市場從事活禽經營的、在休市期間從事活禽經營的,可責令改正,市場開辦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活禽經營者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在活禽經營限制區外,各街鎮(場)將繼續組織農業、經信、衛計、工商、食藥監、城綜等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督促轄區內的活禽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嚴格落實“1110”制度,嚴厲打擊取締違反休市制度經營活禽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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