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具有生態、生產、文化等多重功能,既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個主戰場,又是廣大牧民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重要生產資料,也是草原文化的根本承載體。2018年3月5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再次強調: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精心組織實施退牧還草、水土保持等重點工程,實施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在祖國北疆構筑起萬里綠色長城。
現行草原法中的一些條款,已不能滿足執法監督的需要。例如,草原監督管理機構執法主體資格,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程序,草原確權承包原則及責權劃分不明確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建議國家盡快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解決有案不能立、不能查的被動局面。同時,提升草原監督管理能力,推動新一輪補獎政策細化。建議國家允許8個牧業大省根據地區特點,堅持“四到省”原則,選擇適宜地區實施“一攬子”政策,將每戶不到百元禁牧補貼的“胡椒面”,變成集中統籌使用的草原保護建設政策“組合拳”。
此外,目前森林和草原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確定的,但是因地類認定標準和客觀實際,在一些地區產生了地類管理上的面積重復,隨著草原補獎政策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落實,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領取雙份補貼的農牧民。目前,各級審計部門認為這屬于重復享受國家政策,僅允許享受其中一項。建議國家進一步明確政策導向,制定指導性意見,妥善解決森林、草原重疊地區補獎政策落實問題,便于補獎政策順利實施。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