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家人都在磐安縣城上班,家里三間房有6個房間可以出租,如果一年中有半年租出去,一年可增收一兩萬元。”磐安縣大盤鎮小盤村村民周美菊昨天對記者說。
如今,在磐安農村有許多像周美菊這樣的農民到城里上班、買房,留下閑置的農村住宅。與此同時,不少市民有去鄉村休閑、度假、養老的需求。上周五,磐安推出了首批19戶“共享農屋 磐安山居”(以下簡稱“共享農屋”)的近70個房間。據悉,這也是浙江省*集中將閑置的農民住宅推出來租賃。
“共享農屋”按幢出租
據了解,磐安縣農家樂已遠不能滿足市民需要,而農村房屋空置率高,通過集合閑置房屋,利用互聯網作為媒介,可以實現城鄉功能互換、生態空間共享目的。“共享農屋”項目就是在不改變農屋所有權前提下,將農村閑置住房通過互聯網、物聯網技術平臺向游客開放。該項目利用磐安縣良好的生態環境和農村閑置住宅,吸引城市居民中長期到磐安創業、休閑、度假、養老,是發展鄉村休閑旅游的新模式,也是幫助農民增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新舉措。這個項目從去年11月底開始啟動,經過近4個月的籌備上周推出了首批試點的“共享農屋”。
首批“共享農屋”的試點之所以放在小盤村,是因為這個村地處*自然保護區大盤山麓,351國道穿村而過,自然環境優美,已成功創建A級景區村,離景區和磐安縣城都較近,地理位置優越。該村的產業收入以種植高山蔬菜、中藥材為主,旅游服務業剛剛興起。首批納入“共享農屋”的共有19戶,按編號分為1至19號,已在網上進行展示。“共享農屋”按幢出租不拆分,共享時間有全年,有的5-10月。收費也有參考標準:住宿5天以內,30元/天/間;住宿5天以上15天以內,20元/天/間;住宿15天以上30天以內,18元/天/間;住宿1月以上,400元/月/間。市民也可在此基礎上,與農戶協商出租價。
安居樂養 主客共享
為了做好“共享農屋”工作,磐安縣成立了試點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農屋的確定、信息采集、信息發布、對外營銷工作。各鄉鎮成立共享辦,并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對各村共享農屋工作的指導、發動。各村成立共享農屋合作社或運營公司,具體負責市民對接、公共服務和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為確保“共享農屋”項目讓市民和農民都從中感受到獲得感和幸福感,實現安居樂養、主客共享的鄉村生活,磐安還出臺了試行的“共享農屋”實施細則,從準入條件、基本條件、信息采集、交易流程等方面都做了具體規定。
據了解,“共享農屋”準入條件為農村合法建筑、房屋主體結構安全、符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基本條件。已裝修農屋必備基本條件為:已進行衛生改廁;開通電、熱水、網絡、有線電視;外墻已美化,房前屋后整潔有序等。另外,為進一步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各村合作社將積極提供配套有償服務,如 “共享菜園”“共享食堂”等。
小盤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孔彩云說,網上公布消息后,來咨詢、現場看房的市民絡繹不絕。村民也做好了接待準備,相信很快就會有市民來村里入住。
為了方便市民預訂,本月底,“共享農屋”的網絡平臺將對外啟用,到年底,磐安“共享農屋”將增加到1000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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