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前印發《甘肅省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辦法》,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構建脫貧攻堅責任體系。
《辦法》指出,甘肅省委省政府對全省脫貧攻堅工作負總責,形成甘肅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的工作格局。甘肅省直相關行業部門要組織指導市(州)、縣(市、區)行業部門進行逐戶核查,形成通過本行業*扶貧措施實現*脫貧的管理清單。市(州)黨委和政府負責組織協調所屬縣(市、區)扶貧項目實施的督促、檢查和監督等工作。在幫扶責任落實方面,甘肅要求確保駐村幫扶工作隊對貧困村、幫扶責任人對貧困戶全覆蓋;落實派出單位和縣、鄉黨委統籌管理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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