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整治辦)主任會議在麗水景寧召開,對全省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行動(下稱小城鎮整治)全年工作做了布置。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浙江省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張奕,省整治辦各專項組組長,各地市整治辦主任、副主任,景寧縣整治辦相關領導等出席本次會議。
圍繞鄉村振興,整治內容有深化。
經過一年多的實踐,全省小城鎮整治“勢頭已經形成、道路已經明朗”。然而,今年計劃達標鄉鎮(街道)達560個,“數量多、基礎差、要求高”,對各地來說依舊是一場硬仗。
在這樣的背景下,省整治辦對小城鎮整治的全年工作有所深化和調整。
會議公布的《全省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行動2018年工作要點》指出,今年小城鎮整治的重點內容是“15678”,即貫穿“抓鞏固、促提升、出成效”1條主線,深入推進臟亂差整治,提升城鎮環境質量,深入推進項目實施,提升城鎮功能,彰顯城鎮特色,深入推進長效機制建設,提升城鎮治理能力;開展“風情小鎮、健康小鎮、暢美小鎮、活力小鎮、智慧小鎮”5類小鎮創建;深入推進6個專項行動;實現全省70%的鄉鎮(街道)考核達標、全省各鄉鎮整治項目總體形象進度達到80%以上的目標。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小城鎮整治特別對農村人居環境進行了關注,要求各地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系統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全域提升基礎設施建設、深化提升美麗鄉村創建、整體提升村落保護利用、統籌提升城鄉環境融合發展,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提升三年行動,高水平打造生態宜居農村環境。
另外,省整治辦還要求各地大力開展回頭看行動,防止整治成效反彈;重新梳理整治項目庫,因地制宜安排項目,更加突出民生導向;通過方案比較,砍掉“搭車”項目,讓投入更科學。
考核更高效科學,*單位可“保送”。
除了工作內容有所提升,省整治辦今年還對小城鎮整治的考核辦法進行了修改完善。
面對鄉鎮(街道)年底考核壓力大的情況,省整治辦根據“注重整治效果,嚴禁形式主義”的要求,將考核臺賬從原來的7項減少到2項。另外,在考核形式上,采取集中考核、機動考核和推薦免考三種結合。
對在整治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的鄉鎮,設區市整治辦可向省整治辦推薦免考,成為“保送生”,“保送”條件是連續兩季度在市級督查通報中排名前十。
此外,各設區市整治辦還可以隨時提請省組織機動考核,要求是申請達標驗收鄉鎮數量達到3個及以上,并通過縣自查、市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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