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桂林市鼓勵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自主創業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于近日出臺并已印發至有扶貧任務的十一縣及臨桂區、雁山區人民政府。
據悉,桂林市工商局認真學習領會自治區工商局、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扶貧辦《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鼓勵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自主創業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結合桂林市實際,制定初稿。在征求市財政局、人社局、扶貧辦的意見建議,采納了收到書面反饋意見后,又與相關部門反復討論和協商,形成了《桂林市鼓勵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自主創業工作實施細則》送審稿。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同意后,由桂林市工商局與市財政局、人社局、扶貧辦共同聯合行文至有扶貧任務的縣(區)人民政府。
記者了解到,該《實施細則》共十三條,包括制定目的、實施對象、總體要求、協調機制、工作流程、申請條件、申請流程、職責分工、工作保障。目的是貫徹落實自治區的工作方案,將政策措施細化量化,增強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說,該《實施細則》的出臺,有利于激發桂林市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內生動力,提高建檔立卡貧困戶參與產業扶貧、謀求自我發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克服“等靠要”思想,自力更生,走產業發展脫貧致富的道路,全力助推桂林市脫貧攻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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