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全面啟動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根據農業部等九部委局《關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通知》(農經發〔2017〕11號)和省農業廳等九廳委局《關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通知》(魯農經管字〔2018〕1號)要求,自3月份起,青島市全面啟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目前各項工作正有序推進。
一、印發方案,周密部署。3月12日,市農委會同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教育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文廣新局、市體育局等九委局聯合印發《青島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實施方案》(青農發〔2018〕7號),明確了清產核資工作方法、步驟和要求。此次清產核資的對象是青島市行政區域內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包括代行村集體經濟管理職能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等;清產核資的范圍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重點清查核實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金、債權債務等;清產核資工作統一報表格式、統一數據平臺,以2017年12月31日為登記時點,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查核實、問題整改、數據匯交、健全制度等各項任務目標。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成立由市農委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市農委、市財政等九委局分管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指導組,辦公室設在市農委,在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領導下,全面負責清產核資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督導檢查等工作。各級財政部門將清產核資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指導做好關于財政資金形成集體資產的清查核實工作。國土資源、林業、教育、水利、文化、衛生計生、體育等部門協助做好資源性資產和其他相關資產的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等工作。
三、召開會議,全面動員。3月23日,市農委組織召開了全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會議,進行了全面動員部署,提出“四要”工作要求:一是政治站位要高,要充分認識到做好清產核資工作既是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前提基礎,又是保護好農民財產權益、發展集體經濟的一項政治任務;二是目標任務要明,要在今年年底前高質量的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三是工作重點要準,瞄準全面清查核實、準確評估資產、清晰界定產權、及時規范公開、抓好成果應用等五個工作重點,持續發力,扎實推進;四是組織領導要強,要層層壓實責任,強化督導推進,廣泛宣傳發動、組織人員培訓,加強部門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組織培訓,強化基礎。3月23日,市農委舉辦了全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師資培訓班,各相關區(市)農業局分管副局長、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中心)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共25人參加了培訓。參訓人員系統學習了清產核資工作政策要點、操作規程和報表填報等內容,掌握了清產核資工作方法,為下一步對鎮(街道)、村級清產核資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準備了師資力量,奠定了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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