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日前出臺《關于穩(wěn)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以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助力鄉(xiāng)村振興。
山東省政府10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專題解讀新出臺的政策。據山東省農業(yè)廳廳長王金寶介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涉及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對完善新形勢下的農村生產關系有重要作用。
王金寶稱,為更好地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山東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全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穩(wěn)步深入開展。根據《實施意見》,山東將對鄉(xiāng)、村、組農民集體所有的資源性、經營性、非經營性資產進行清產核資;合理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保障和拓展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發(fā)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王金寶介紹說,山東將建立集體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制,推動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信息化,提高農村財務管理規(guī)范化水平,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監(jiān)督。
王金寶透露,在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山東將明確依法維護農戶土地承包權各項權能,鞏固農村承包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成果,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嚴格農戶承包權保護,穩(wěn)定現(xiàn)有土地承包關系;強化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探索創(chuàng)新土地經營權放活方式,構建新型經營主體政策支持體系,保障經營主體有穩(wěn)定的經營預期。
記者采訪了解到,山東計劃于2018年內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擴大到所有涉農鄉(xiāng)鎮(zhèn)(街道);到2019年,基本完成涉農村(居)清產核資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完成改革的涉農村(居)成立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到2021年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
據了解,山東已在省內42個縣(市、區(qū))進行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2017年有8176個村(居)啟動改革,當年實現(xiàn)股金分紅7557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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