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近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養老保險的費率不會影響養老基金正常運行,不會影響養老金待遇的水平和正常調整。據介紹,此次在確保社保基金運行不發生風險的前提下,延長養老保險費率降低政策,預計政策執行期內可以為企業降低成本大約540億元。
為了給企業降低成本、增強活力,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國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降低政策,從20%降到19%,當時確定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現在決定將馬上到期的費率降低政策延遲一年至2019年。這一決策的作出,既要實現降低企業成本的目標,也要統籌考慮當前的經濟運行情況和我國人口老齡化對基金支付的壓力等各種因素。
此次推出的延長養老保險費率降低的政策,是今年進一步減少涉企收費、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組合拳”的重要組成部分。剛剛公布的新一輪降費新政還包括,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期限,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為企業用電降價騰出空間等多種舉措。本輪降費新政預計全年合計減輕社會負擔超過3000億元。
降低養老保險費率政策,是否會影響相關基金的正常運行?是否會影響職工養老金待遇的水平?針對這些顧慮,有關部門應當進行實事求是的解釋說明。首先,實施階段性降費的省份,前提條件是必須要保證養老保險待遇按期足額發放,因此降費政策絕不會引發養老金發放問題。而且,養老保險費率降低政策此前已經實施了兩年,在此期間,我國養老金的待遇水平仍處于連續上調狀態。實踐證明,保險費率降低在減輕企業負擔的同時,并沒有影響社會保險待遇。
另外,盡管當前各地養老基金的運行情況存在較大差異,但全國總體養老保險基金處于結余狀態。今年我國將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促進全國范圍內養老保險基金的互助共濟。同時,今年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試點工作也將展開,相關改革將為養老保險基金提供更多“源頭活水”。有理由相信,隨著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有關部門完全可以確保在實施養老保險費率降低政策的過程中,持續提高職工養老金的待遇水平。
從長遠看,國家根據社會發展及經濟運行狀態及時做出調整,確保養老保險費率始終處于適當水平,這種積極、靈活的養老費率政策,對經濟與民生的良性互動發展更為有利。經濟與民生兩者關系密切,經濟是民生的基礎和先決條件。一定意義上說,良好的企業效益和充足的市場活力,則是經濟健康發展的基礎。
此次繼續降低養老保險費率的政策,可為企業降負約540億元,而本輪降費新政全年合計減負規模預計超過3000億元,再加上3月底公布的4000多億減稅舉措,今年減稅降費規模已超過7000億元。據測算,今年整體減稅降費規模將超過1.1萬億元。我國持續實施大規模減稅降費,必將大大提高企業效益和市場活力,使經濟增長獲得持續動力,進一步做大財富蛋糕,為解決包括養老在內的諸多民生問題提供堅實的物質保障。
包括養老保險費率降低政策在內,目前正在推出的大量減稅降費舉措,看似可能降低政府財政收入或弱化民生保障,但實際上,這些減負舉措猶如“放水養魚”,在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新活力的同時,可以促進經濟發展與改善民生形成良性循環,讓經濟發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正地惠及各個民生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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