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制定出臺,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指明了發展方向,提供了法律支撐。浦東新區通過“六個抓”做好《條例》的貫徹落實:
抓“全覆蓋”的清理核查。新區從去年起,組織開展農村集體“三資”核查和規范管理工作,要求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擔負起*責任人責任,進一步摸清家底,明確處理辦法,建立驗收制度。目前已分類理清底數、分類核準問題、明確整改口徑。今年上半年將基本完成核查問題“銷項式”整改,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條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抓“多渠道”的宣傳培訓。在市政府動員部署會和市農委組織專題培訓的基礎上,新區將繼續組織區人大代表、各鎮主要領導、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部門負責人、村兩委主要領導、村經濟合作社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村財會人員、村合作社成員代表等,開展多渠道的宣傳培訓。群雁高飛,離不開頭雁的引領,在宣傳培訓中,重點抓好鎮村“關鍵少數”的專題培訓,要求主要領導帶頭學習、學深悟透。
抓“更完備”的制度建設。全面梳理近年來關于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的政策文件。嚴格按照《條例》規定,重點對民主決策程序、集體資產處置、集體土地管理、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等制度,逐項、逐條修訂完善,建立健全一套更完備、更管用的監管制度。同時,對村兩委干部和兩委外工作人員建立統一定額、招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
抓“*先進”的平臺運用。以“制度+科技”,全面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租賃交易管理平臺”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監管平臺”運用。建立公開的租賃交易市場,以公開、公正的方式擇優選擇經營者,促進集體房屋資產租賃收益增值,有效預防租賃中的廉政風險隱患。同時,加強對土地流入方資質審查,建立村級組織對土地流轉日常巡查機制,確保土地農業生產用途。
抓“可復制”的改革創新。大調研中,基層反映了農村集體資金沉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土地流轉履約等方面的問題。年內將結合問題,積極探索農村集體資金增值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和農村土地入股等“可復制”的改革創新舉措,并積極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試點。
抓“*嚴格”的執法檢查。按照《條例》規定,新區將做好*嚴格的執法檢查工作,讓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每一步留下法制烙印。同時,將積極配合市、區人大,做好對農村集體資產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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