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印發實施《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實施意見》。省政府新聞辦今天舉行新聞發布會,對相關實施意見進行解讀:到2020年,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任務;到2021年,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
省農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褚瑞云介紹,與中央意見相比,山東《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有不少創新之處,在改革范圍、時間進度、工作要求、嚴肅紀律等四個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要求,改革范圍擴大到所有涉農村(居),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在工作要求上,山東省總結試點經驗,在股權設置、集體經濟組織設立、登記管理、股份權能拓展、助推集體經濟發展等方面進行了創新,提出到2020年基本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
根據《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山東省將從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合理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保障和拓展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監督管理機制等七個方面重點抓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農戶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礎,要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賦予經營主體更有保障的土地經營權,是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關鍵,完善“三權”分置辦法,核心是放活土地經營權。
截至目前,全省土地流轉率接近34%,各類新型農業主體(包括經營主體和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達到40多萬家。省農業廳黨組書記、廳長王金寶認為,隨著城鎮化和農業科技水平的提高,土地流轉面積的增加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蓬勃發展是大趨勢。
王金寶表示,放活經營權和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是山東省當前的兩項重點工作。同時,他強調,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要尊重實際、尊重市場規律,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相適應。政府部門不應該下指標、定任務,而應該做好制度創設,搞好服務,優化各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環境,推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健康發展。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