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4月16日從山東省政府法制辦獲悉,2018年山東省將圍繞五大領域開展政府立法工作,出臺相關法規規章,充分發揮立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其中,《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促進條例》為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的一類項目。
據了解,這五大領域包括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完善現代市場經濟體系;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農業轉型升級;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以人為本,回應群眾關切;創新社會治理、優化公共服務等。2018年省政府計劃出臺的法規規章包括《山東省 新舊動能轉換促進條例》《山東省保護和促進臺灣同胞投資條例》《山東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山東省種子條例》《山東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等,其中《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促進條例》是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的一類項目,即條件比較成熟、年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
2018年山東省還將全面清理制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發展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制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形成和改革創新發展的;對涉企收費和各類認證、評估、檢測等政務服務中介項目設置不合理,不適當增加企業負擔的;對有關行政許可、負面清單等事項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的;對不符合促進外資增長、軍民融合發展等重大決策精神等,提出相應的修改、廢止等清理意見。對不符合“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要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提出暫時調整、廢止或者修改的意見。
此外,建立健全合法性審查機制,探索建立部門法制機構負責人參與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充分發揮外聘政府法律顧問和專家學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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