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按照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的政策規定,已向32個試點縣分配下達涉農資金114.2億元,并賦予這些縣項目資金自主權,充分調動試點縣脫貧積極性和主動性。
從自治區財政廳獲悉,32個試點縣中,27個為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5個為已脫貧摘帽縣。建立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機制,是財政支持脫貧攻堅的重要舉措。今年,中央下達新疆整合范圍內涉農資金共計196.56億元。
統籌使用的涉農資金包括:中央財政和自治區財政安排用于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資金,具體有各地財政當年安排資金、結轉資金、存量和增量資金,以及援疆省市的涉農援助資金。
自治區財政廳相關人士表示,財政部門將落實資金使用情況跟蹤反饋檢查制度,對各地州市和試點縣落實政策制度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導糾正,確保資金安全規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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