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省財政廳消息,繼2017年被財政部列為全國開展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省份,2018年福建省繼續實施該試點政策。2017—2018年,省級以上財政資金共下達7.3億元(其中省委組織部收繳的黨費中安排0.3億元),扶持1570個試點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
根據省政府要求,福建省每年將安排4.5億元,其中省級以上財政每年安排3.5億元,市縣財政安排1億元,選擇75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開展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支持試點村因地制宜探索資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務、物業管理、混合經營等多種集體經濟實現形式,通過將資源變資產,將資產變資金,將農民變股東的“三變”模式,增強村級集體經濟實力,帶動村民共同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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