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范圍將擴大到所有涉農鄉(xiāng)鎮(zhèn)(街道),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產核資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
山東省是農業(yè)大省,有8萬多個涉農村(居)。山東省把產權制度改革作為破解農業(yè)農村改革發(fā)展深層次矛盾、加快新舊動能轉換的根本性舉措,采取扎實措施強力推進,各項工作進展順利。截至2018年4月底,全省有15753個村(居)基本完成改革,占總數的18.7%,確認成員1265萬人,清查集體資產1372億元,量化經營性資產1081億元。目前,全省組建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8117家,新型經營主體發(fā)展到25.4萬多家,土地經營規(guī)模化率達到40%以上。2017年全省1956個改革村實現了分紅,分紅總額8.42億元,集體凝聚力、號召力得到增強。
根據部署,2018年山東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擴大到所有涉農鄉(xiāng)鎮(zhèn)(街道),重點開展清產核資、成員身份確認等基礎性工作。在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過程中,山東省將對鄉(xiāng)、村、組農民集體所有的資源性、經營性、非經營性資產進行清產核資,重點清查核實未承包到戶的集體“四荒”地等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tǒng)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及現金、債權債務,清產核資結果向全體成員公示,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臺賬和登記、保管、使用、處置、備案等制度。在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過程中,山東省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guī)范、群眾認可的原則,統(tǒng)籌考慮戶籍關系、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對集體積累的貢獻等因素,協調平衡各方利益,統(tǒng)籌做好所有村(組)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確認工作。
發(fā)展壯大集體經濟是全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一項重點。山東省將鼓勵各地充分利用各類集體資產、生態(tài)環(huán)境和人文歷史等資源、集體積累和政府幫扶資金等,發(fā)展符合地方規(guī)劃和群眾需求的相關產業(yè),探索發(fā)展壯大集體經濟的有效途徑。山東省將以縣(市、區(qū))為單位,統(tǒng)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重點扶持集體經濟薄弱村,力爭到2020年年底基本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使集體收入3萬元以下的村實現收入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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