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和財政部近日印發《關于2018年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啟動了今年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工作。這是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之后*提標,標志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開始運行。
《通知》明確,統籌考慮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保障標準調整情況,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通知》要求,各地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進一步健全參保繳費激勵機制,積極引導參保居民選擇更*次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通知》還要求,各地人社和財政部門要做好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的相關工作,盡快將提高后的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并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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