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破解集體林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湖南省林業廳于2017年5月在瀏陽市、洪江市啟動了集體林地“三權分置”改革省級試點。目前,兩個試點單位均制定了試點實施方案,出臺了林地經營權流轉證發證管理辦法,開展了《林地經營權流轉證書》發證業務,并依托林地經營權流轉證書辦理了林權抵押貸款業務,初步搭建起集體林地“三權分置”的運行機制。
集體林地“三權分置”,是繼集體林地明晰產權、承包到戶改革后又一重大制度創新,是指在鞏固集體林地所有權、穩定承包權的基礎上,將林地經營權從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來,形成集體林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經營”的格局,有利于進一步放活集體林經營權、調動林地經營者投身林業發展的積極性、推進林業適度規模經營,為發展現代林業、增加農民收入、助力鄉村振興提供堅實保障。
*近,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放活集體林經營權的意見》,我省集體林地“三權分置”將步入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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