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至10日,昆明市嵩明縣扶貧辦對2018年度*批財政專項資金扶貧項目建設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目前各鎮(街道)正按項目建設的相關要求開展工作:嵩陽街道東村居委會干河、菜籽箐易地搬遷村內道路,蓄水池建設;大營居委會黃櫟山村內道路硬化、公廁等建設正在做招標準備工作。小街鎮匡郎村委會三岔河進村道路硬化己進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定于5月29日進行招投標工作。牛欄江鎮荒田村委會大麥地村內道路硬化、路燈安裝,大火地易地搬遷村內道路硬化;大箐村委會馬場地進村道路硬化建設5月10日發招標公告。
縣扶貧辦對項目建設提出以下要求:一是項目批復下達后,按項目類別由各鎮(街道)統一組織實施,項目工程按照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規定執行;二是項目實施方案一經批復備案后,不得擅自調整變更實施方案確定的扶貧項目、扶持標準、定額和預算。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變更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必須在項目建設期內提出申請,經縣人民政府批復,并報市級備案后,方可調整變更;三是嚴格執行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告制度。項目實施前、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竣工后,各鎮(街道)要對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內容、補助標準、補助范圍、申請立項、群眾民主評議、審核上報、施工合同、施工進度、工程用工及資金預撥付情況、工程決算及資金支付情況、項目建設內容和補助金額等向群眾進行公示公告;四是堅持項目合同管理責任制。扶貧項目計劃下達后,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項目實施單位在規定工作日簽訂項目合同,層層簽訂項目實施責任書或合同,保質保量按時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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