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印發了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將從6月份開始,全面啟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
此次治理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腐敗問題,主要內容是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民政系統工作人員、村(居)委會干部、低保經辦人員近親屬違規享受低保為重點,嚴肅查處農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關系保”問題;嚴厲懲治縣鄉兩級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干部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貪污侵占、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違法違紀問題。二是作風問題,主要內容是以各級社會救助機構和鄉鎮民政辦為重點,認真整改工作中作風漂浮, 貫徹執行上級工作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措施不力、進展緩慢、效果不佳;主體責任不落實,不敢擔當,對群眾訴求推諉、刁難、態度生硬、作風粗暴,工作效率低下的問題。認真糾正低保動態管理不到位,監督檢查流于形式,未公開投訴舉報電話以及對群眾舉報投訴處理不及時、不徹底、不回復的問題;對各級巡視巡察、審計、扶貧領域專項治理、大數據監督檢查、明查暗訪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通過組織開展“回頭看”、 開展集中核對核查、全面落實公示公開、完善投訴和追責機制、建立長效機制等措施進行專項治理,進一步規范農村低保工作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農村低保對象認定準確、操作程序規范、動態管理有效、監督檢查有力,切實發揮農村低保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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