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農委近日印發《合肥市農委構建“六項機制”強化農業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工作實施細則(修訂)》和《合肥市農業安全風險點查找指導手冊(修訂)》。此舉旨在指導和規范全市農業(農機、畜牧、水產)主管部門深入開展農業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工作,著力構建農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有效防范農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據了解,農業安全風險管控工作,是指對涉及農業安全生產領域各類可能導致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事故的涉農化學危險品(農藥、化肥、獸藥、液氨等)、農村沼氣、設施農業設施設備、農業機械、畜牧水產設施設備等使用管理,進行風險排查、評估和管控。
實施細則重點對農業風險點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責任“六項機制”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如風險預警方面,合肥市將農業安全風險預警由高到低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嚴重)、Ⅳ級預警(一般),預警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四種顏色表示。
“對于紅色、橙色、黃色預警信息,主管部門要立即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實施預警處理,加強監測、巡查和跟蹤,同時在規定時限內逐級上報至上級主管部門和本級政府;對于藍色預警信息,主管部門要隨時關注預警的風險狀況,加強監測、巡查和跟蹤。”市農委相關負責人說。
指導手冊明晰了6大類20小類66種主要安全風險。如水產漁業存在漁船、水產養殖兩小類7個方面安全風險,即船體、捕撈設備、救生防護設備和增氧機、投餌機、起重設備、用電設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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