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農業廳日前印發《海南省農業產業扶貧“十要十不要”》的通知,提出推廣企業+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貧困戶等模式,確保貧困戶年人均收益(分紅)不低于2500元,收益(分紅)年限不少于5年。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戰略部署,推動組織化產業幫扶全覆蓋,使每個貧困戶都有穩定的增收產業,我省制定農業產業扶貧“十要十不要”:產業布局要“短、中、長”結合,不要局限于單一發展短期或長期產業;產業扶貧政策要*施策,不要搞大水漫灌,尤其是定點幫扶不要“一送了之”;產業扶貧措施要因人因能,不要隨心所欲、搞一刀切;產業發展范圍要一二三產融合,不要局限于種養業;產業幫扶模式要推行“五帶動全覆蓋(即企業、合作社、致富能人、家庭農場、共享農莊五類經營主體帶動)”模式,不要散種散養;產業組織形式要抱團合作,不要單打獨斗。要推動五類經營主體與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推廣企業+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貧困戶、黨支部+企業+村集體經濟組織+貧困戶等模式,確保貧困戶年人均收益(分紅)不低于2500元,收益(分紅)年限不少于5年;五類經營主體管理要規范有序,不要松散無為;產業扶貧資金要捆綁使用,不要直接打入貧困戶和企業賬戶;產業技術指導要到村到戶,不要有空白盲點;產業扶貧信息要可用管用,不要碎片化、零散化。要建立產業扶貧檔案和臺賬,打造產業扶貧信息平臺,推進產業扶貧信息管理規范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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