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城鎮化建設與社會老齡化的步伐加快,農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在逐漸增多,農村中的養老問題越發突出。有專家預計,到2030年,中國空巢老人將超過2億人,大部分分布在農村地區。青壯年外出務工,農村留守老人養老難題如何破解?為貫徹落實民政部等9部門《關于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的意見》(民發〔2017〕193號)精神,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構建養老、孝老、敬老的鄉村社會氛圍,近日,湖北省民政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文化廳、省衛計委、省扶貧辦、省老齡辦等九部門聯合印發《湖北省加強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著力解決農村留守老人面臨的現實問題。
目標:2020年全省農村貧困留守老人全部脫貧
農村留守老年人是指因子女全部離開縣域范圍外出務工或經商等半年以上、留在農村生活、身邊沒有贍養人或者是贍養人沒有贍養能力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隨著湖北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村進城務工和外出務工人員不斷增多,農村留守老年人也在增多,由于子女長期不在身邊,這些留守老人不少還承擔著繁重的農務勞動或者撫育孫輩的義務,不同程度存在著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護、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護理等問題。
《方案》提出,以促進農村留守老人安享幸福晚年為落腳點,建立健全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體系、農村留守老人救助保護機制,使農村留守老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和更好關愛服務。力爭到2020年,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機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關愛服務體系初步形成,關愛服務普遍開展,養老、孝老、敬老的鄉村社會氛圍更加濃厚,全省農村貧困留守老人全部脫貧。
家庭應盡責:子女必須承擔贍養老人主體責任
關愛農村留守老人,誰該負起主體責任?湖北又有哪些暖心政策?湖北省民政廳福慈處處長劉輝作出了解讀。
劉輝:子女長期不在身邊,留守老人承擔著撫育孫輩和農務等繁重的勞動,其中很多人存在著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護、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護理等問題。
《方案》明確指出,家庭是農村留守老人贍養和關愛服務的責任主體。
堅持家庭盡責。強化家庭和子女在贍養、扶養農村留守老年人中的主體責任和法定義務,子女或受委托監護人要依法盡責,為農村留守老年人給予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關愛服務;加強對家庭監護和委托監護的督促指導,確保農村留守老年人得到妥善監護照料、親情關愛和家庭溫暖。
堅持基層主導。把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作為各級政府重要工作內容,落實縣、鄉(鎮)人民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強化民政、公安、司法、老齡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責任,切實保障農村留守老年人合法權益。
堅持社會參與。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老年協會、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積極作用,建立社會化關愛服務工作機制,著力解決農村留守老年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形成全社會關愛農村留守老年人的良好氛圍。
堅持突出重點。加強資源統籌,以防范留守生活安全風險為重點,以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留守老年人為重點對象,強化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監護、權益維護等基本服務,有針對性地開展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
空巢不空心: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
老有所養還要老有所樂,如何豐富“農村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劉輝:《方案》強調,家庭成員尤其是子女應經常看望問候留守老人,同時也要發揮村委會、為老組織、志愿者等相關方面的綜合力量,不斷豐富留守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探索開展專業社會工作服務,使農村留守老人心理得到疏導、孤獨得到排解、精神得到慰藉,生活更加充實,心情更加愉悅。
1、落實贍養義務人主體責任。家庭是農村留守老年人贍養和關愛服務的責任主體。子女或其他贍養人要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扶養人要依法履行扶養義務。子女或其他贍養人、扶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留守老年人,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支持家族成員和親友對留守老年人給予生活照料和精神關愛,鼓勵鄰里鄉親為留守老年人提供關愛服務,避免讓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單獨居住生活。子女因外出務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贍養義務的,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贍養義務人可與親屬或其他有能力的人簽訂委托照顧協議并妥善安排老人生活,同時向村(居)民委員會及時、如實報告去向、聯系方式等信息。對患有嚴重疾病、已經喪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內部應協商至少留下1名子女在家照料。對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村(居)民委員會、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監督其履行;情節嚴重的,相關執法部門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落實村(居)民委員會基礎作用。村(居)民委員會要在縣鄉兩級政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引導下,加強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協助做好轄區內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定期探訪留守老年人,及時了解其生活情況,在火災高風險時段,組織人員入戶開展消防關愛活動;將存在安全風險和生活困難的留守老年人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及時通知并督促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員予以照顧,同時報告鄉鎮人民政府;將關愛服務納入村規民約,增強村規民約對家庭贍養義務人的道德約束,發揮孝親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推動形成孝敬父母、尊重老人、互幫互助、鄰里相親的良好鄉村社會風尚。加強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在農村留守老年人集中居住、消防安全等級低的場所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式報警等裝置。
3、充分發揮農村老年協會作用。農村老年協會是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進一步加強基層老年協會建設,優先在基層老年協會工作開展較好的行政村安排農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動中心項目,支持將建好的農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動中心委托給老年協會管理、運行,并重點開展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創新以老助老、結對幫扶、抱團養老的方式方法,組織會員之間采取“一幫一”、“多幫一”、“一幫多”等形式,廣泛開展低齡健康老人扶助高齡、失能老人的互助關愛活動。農村老年協會可以發揮老年人社會影響大、號召力強的優勢,募集一定的資金用于為老服務工作。鼓勵各地將具備資質的老年協會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
4、動員社會力量開展關愛服務。廣泛開展關愛農村留守老年人志愿服務。鼓勵農村基層組織組建為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引導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與留守老年人結對幫扶,為留守老年人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符合需要的志愿服務。探索推動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參與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加大農村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力度,支持農村基層組織、為老服務組織根據需要配備使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揮社會工作人文關懷、助人自助的專業優勢,通過向鄉、村延伸設立社會工作站點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及時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導、情緒疏解、精神慰藉、代際溝通、家庭關系調適、社會融入等服務。支持社會組織為留守老年人提供關愛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統籌轄區為老服務資源,探索建立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清單制度,定期梳理并發布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項目內容和資源獲取渠道,通過購買服務形式開展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可將符合條件的為老服務社會組織注冊為慈善組織,落實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加快孵化培育專業化為老社會服務機構,提升其開展農村留守老年人安全防護、生活照料、緊急援助、康復護理等專業服務的能力,支持其連鎖化、品牌化發展。鼓勵農村經濟合作社、農村電商組織等其他社會力量參與關愛留守老年人。
定期探訪:建立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護機制
近年來,農村留守老人權益侵害案件增加。如何保護農村留守老人的合法權益?
劉輝:《方案》提出,以縣為單位,鄉鎮人民政府統籌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實施,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訪制度。村(居)民委員會要落實專人通過電話問候、上門訪問等方式,及時了解或評估農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況、家庭贍養責任落實情況,將相關信息及時更新到留守老年人信息臺賬,并為留守老年人提供相應援助服務,切實防范留守生活安全風險。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連續性的健康管理和醫療護理服務。對獨居、失能、貧困、高齡等特殊困難留守老年人要隨時跟蹤掌握情況并及時實施關愛救助。
突出重點:以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為跟蹤重點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要求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關愛服務體系關乎廣大農村留守老年人的晚年幸福生活,關系到脫貧攻堅的目標實現,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
關愛農村留守老人,湖北《方案》有哪些亮點?
劉輝: 湖北《方案》有三大亮點。
亮點之一:明確責任分工
明確了縣、鄉(鎮)人民政府屬地管理的基本職責,強化了民政、公安、司法、老齡等有關部門基于職責范圍的監督指導責任,厘清了家庭、村(居)民委員會、老年協會、社會力量的具體責任分工,推動各地建立健全家庭盡責、基層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行動、政府支持、突出重點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
亮點之二:堅持突出重點
以防范留守生活安全風險為重點,以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留守老年人為重點對象,有針對性地開展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更新留守老年人信息臺賬,要重點排查經濟困難家庭的高齡、失能留守老年人。對患有嚴重疾病、已經喪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內部應協商至少留下1名子女在家照料。村(居)民委員會要將存在安全風險和生活困難的留守老年人作為重點幫扶對象。農村老年協會要廣泛開展低齡健康老人扶助高齡、失能老人的互助關愛活動。對獨居、失能、貧困、高齡等特殊困難留守老年人要隨時跟蹤掌握情況并及時實施關愛救助。
亮點之三:強化救助保護
各類組織和個人發現留守老年人外出流浪乞討、遭受非法侵害、發生危重病情、患有嚴重精神疾病、面臨重大困境等情況時,要及時向村(居)委會、鄉鎮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門報告,緊急處置后,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據有關要求和分工實施關愛救助。
多元推進:保障農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如何讓《方案》真正落到實處,保障農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劉輝: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下的政府支持保障、部門協同配合、村(居)民委員會和老年協會發揮骨干作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機制。公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侵害留守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民政部門牽頭做好工作協調,培養壯大農村養老服務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將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納入農村養老服務體系統籌考慮。司法行政部門要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為留守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財政部門要積極支持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逐步提升社會保障水平。文化部門要依托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為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豐富多彩的文化服務,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衛生計生部門要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65歲以上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務,會同民政等部門推進醫養結合工作。扶貧部門要落實脫貧攻堅政策,堅持應扶盡扶,*識別農村貧困人口,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老年人全部納入建檔立卡范圍,給予政策扶持,幫助其脫貧增收。老齡工作機構要統籌協調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工作,培育和發展老年協會,維護留守老年人合法權益,加強孝親敬老社會宣傳與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
提升保障能力。加強鄉鎮福利院基礎設施建設,在滿足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需求的同時,向有需求的農村高齡失能留守老年人開展代養服務。繼續推進農村互助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建設,為農村老年人特別是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日間照料服務或開展互助式養老,全面提升農村養老服務水平。充分發揮農村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在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中的支持作用。支持農村衛生服務中心為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基本醫療和長期護理等服務。支持農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老年學校、黨員活動室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鼓勵其面向留守老年人開展服務。地方各級財政要優化和調整支出結構,支持做好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村集體收入按一定比例用于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
營造良好氛圍。大力宣揚積極老齡化理念,倡導健康生活理念,開展健康生活知識教育,引導農村留守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及湖北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子女或其他贍養人守法意識,督促落實贍養義務。加強孝親敬老傳統美德宣傳,形成互幫互助、助老愛老的良好風尚,營造全社會正確對待、積極接納、關心關愛留守老年人的友好環境。
加強督促檢查。縣、鄉兩級政府要切實落實在維護留守老年人權益中的基本職責,適時對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并通報情況,對底數不清、風險隱患排查不扎實、突發事件處置不及時、關愛服務流于形式的要嚴肅處理。省民政廳等省有關部門將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和矛盾,認真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引導各地創新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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