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招遠市農業局順利完成首批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并成功舉辦招遠市首批農藥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儀式,這標志著招遠農藥經營行為正式步入法治化軌道,將切實促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
5月下旬,招遠市農業局組織專門人員深入各鎮街對19處農資店進行現場審核,詳細測量每個店面營業場所及倉儲區域面積,查看滅火器、安全警示標志等相關必備設施以及每個店面的進銷貨臺賬記錄等《山東省農藥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要求的各項要求。
現場審查結束后工作人員向申請人員提供了審查反饋意見表,并形成審查報告備案。整個現場審查過程嚴格按照審查流程進行;首批農藥經營許可證的現場審查結已在招遠市農業綜合信息服務網上進行公示。
2017年6月,農業農村部出臺了新的《農藥管理條例》,根據新條例規定,自2018年8月開始,所有登記在冊的農藥經營店必須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農藥管理工作事關全市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等各個方面,而農藥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工作則是做好農藥管理工作的首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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