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聊城市2018年夏季農作物收割期間的空氣環境質量,同時保障農村消防安全,聊城市制訂了《聊城市2018年夏季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秸稈禁燒工作,消除秸稈焚燒隱患,確保空氣環境質量。在夏收夏種期間,力爭實現“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標本兼治、疏堵并舉、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堅持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相結合、全面防控與重點清查相結合、行政推動與技術服務相結合,著力構建禁燒和綜合利用長效機制,確保夏季農作物收割期間空氣環境質量較上一年度明顯改善。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方案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開發區要加強對夏季秸稈禁燒工作的領導,制定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縣、鄉(鎮)、村、農戶是落實秸稈禁燒的主體責任,土地承包者與使用者對所屬地塊負同等主體責任。
加強監管巡查。為全面防控秸稈焚燒,聊城市大氣辦將利用衛星遙感加強對秸稈焚燒的監控。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采取“人機相結合”的監管方式,在 5月30日至6月20日秸稈禁燒重點時段啟動無人機監管,組織網格員24小時盯守、巡查,落實網格長帶班制度,做到全市秸稈禁燒監管巡查全覆蓋、無盲區。夏季麥收期間(5月30日-6月20日),每日下午5時前,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要將秸稈禁燒情況、啟動無人機監控及發現的火點情況上報市大氣辦。
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強化責任追究,嚴厲打擊焚燒秸稈行為,嚴肅追究焚燒農戶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露天焚燒秸稈造成大氣污染的,依照《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焚燒秸稈的農戶及有關責任人按照上限給予經濟處罰,“誰燒罰誰,燒誰罰誰”;對因焚燒秸稈燒傷燒死樹木的,由林業部門按照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查處;對焚燒秸稈等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由司法機關依法從嚴從重追究刑事責任,保持打擊露天焚燒行為的高壓態勢。同時,嚴密監管城區內的垃圾露天焚燒,加大對城區露天焚燒的執法力度。
按照《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秸稈禁燒工作的通知》文件及《聊城市環境保護工作問責辦法(試行)》的規定,對全市“*把火”,直接對有關鄉(鎮、街道)黨委書記、鄉(鎮、街道)長(主任)啟動問責,以縣(市、區)為單位,出現2個火點(含2個)以上的,問責縣(市、區)相關負責人。市大氣辦將通過衛星遙感、網格化監測、火警、暗訪等手段,每天通報全市火點情況。對漏報、瞞報火點的情況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一經發現,嚴肅追究相關縣(市、區)及有關部門責任。
同時,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將不斷創新宣傳方式,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宣傳秸稈禁燒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環境保護意識的同時,引導他們積極加入到秸稈禁燒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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