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記者從常州溧陽市市農林局獲悉,根據《常州市農業生態補償實施意見》,并結合溧陽市實際,溧陽市將對2017年水稻種植面積在100畝以上的適度規模種植經營者進行生態補償。
水稻田補償資金是指對因保護和恢復水稻生態環境及其功能,經濟發展受到限制的區域,給予經濟補償而設立的財政專項資金。補償資金主要用于購買水稻良種、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生物農藥、商品有機肥、綠色生態防控物資和生產設施及配套設施建設等。建立水稻田生態補償機制是常州市委、市政府出臺的一項重要惠農政策,該政策的貫徹落實有助于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穩定水稻面積、增加種稻收益。
補償對象為2017年溧陽市范圍內面積100畝以上(含100畝)的水稻適度規模種植經營者,超過2000畝的按2000畝補貼。其中,受補償的水稻種植面積,種植經營者必須提供有效的種植依據,不能兩戶或多戶聯合申報。
補償標準需在全市水稻受補面積核定后確定。市農林局將根據申報情況,確定補貼標準和補償金額,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補償資金下達到各鎮(街道),由財政部門于8月30日前通過銀行轉賬發放到位。
市農林局提醒:符合申報條件的水稻種植經營者,須在6月5日-6月15日期間向種植所在村(居、國有農場)委會提交補償申請表。同一種植者水稻種植面積涉及多個村的,須在每個村單獨申報。逾期未申報的,將視作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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