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農業廳、海南省扶貧工作辦公室聯合下發《關于推行農業產業扶貧“五帶動全覆蓋”模式促進貧困戶持續穩定增收的通知》,要求全省扶貧干部切忌“過了花季送蜜蜂、冬季送雞苗鵝苗”,不要直接向貧困戶發放種苗和生產資料,避免產生種不出、養不活、賣不掉等問題。
為推動農業產業*幫扶,海南決定在全省推行“五帶動全覆蓋”模式(企業、共享農莊、合作社、家庭農場、致富能人五類經營主體,覆蓋帶動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切實解決農業產業扶貧散種散養、產業單一、“一送了之”等突出問題,確保組織化產業幫扶全覆蓋,讓每個貧困戶都有穩定的增收產業。
《通知》要求,農業產業扶貧政策要*落地,不搞“大水漫灌”。定點幫扶單位要結合部門資源優勢,推行“一對一”結對幫扶,提供“一戶一策”指導。布局要“短、中、長”結合,不局限于單一發展短期或長期產業。在發展熱帶特色高效農業方面,既要發展冬季瓜菜、特色畜禽、花卉藥材等當年能見效的“短平快”產業,也要發展設施農業、品牌農業、智慧農業等長期穩定增收產業,實現先脫貧、后致富。
在幫扶措施方面,要因人因能,不能隨心所欲、搞“一刀切”。對有勞動能力和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要對癥幫扶,特別是對低保戶,不要“一兜了之”,對有勞動能力和意愿的,要*實施產業幫扶,激發內生動力。同時在產業業態選擇方面,要一二三產融合,不要局限于種養業。推進特色畜禽、熱帶作物、果蔬、南藥等“產加銷”全產業鏈建設,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生產性服務業等多種業態,開發就業崗位,延伸產業鏈和價值鏈。
針對貧困戶生產經營小而散的現狀,《通知》專門要求,幫扶模式要實現組織化幫扶全覆蓋,不要散種散養。貧困戶負責提供土地、開展生產、提供產品,經營主體負責提供種苗、技術服務、收購產品,形成“一鎮一業多主體”“一村一品一主體”的發展格局。各類幫扶組織要抱團合作,不要單打獨斗。推動五類經營主體與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推廣企業+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貧困戶、黨支部+企業+村集體經濟組織+貧困戶等“村社合一、社企合一”幫扶模式,確保貧困戶年人均收益(分紅)不低于投入資金的10%,收益(分紅)年限不少于5年。
另外,《通知》還要求,幫扶管理要規范有序,不松散無為。把企業、共享農莊、合作社、家庭農場、致富能人分別帶動貧困戶不少于100戶、80戶、60戶、40戶、20戶,作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共享農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致富能人評定和享受優惠政策的前置條件。規定扶貧資金要捆綁使用,不能直接打入貧困戶賬戶。扶持技術要到村到戶,不留空白盲點。確保扶貧信息真實可用,杜絕零散無據,建立產業扶貧臺賬,打造產業扶貧信息平臺,推進產業扶貧信息管理規范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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