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常州市新北區農業局副局長湯亞興將一張農藥經營許可證發放到新北區查明度農資經營部負責人沈燕娟的手中,這是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后,新北區頒發的首張農藥經營許可證,標志著新北區農藥經營行為正式步入法制化軌道。
自2017年6月1日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常州市新北區農業局積極履行新《農藥管理條例》賦予的職能,認真落實農藥管理工作,開展農藥經營許可等相關工作。
為確保農藥經營許可工作有序開展,常州市新北區農業局從以下三方面著手推進:一是發放《農藥管理條例》等宣傳資料并精心組織全區農藥經營人員參加五十六學時的專題培訓,提升經營人員的業務本領及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了解;二是成立了由湯亞興任組長的農藥經營許可工作領導小組,牽頭開展農藥經營許可發證工作;三是成立了農藥經營許可實地核查組,對申領農藥經營許可證單位的經營人員資質、營業場所、倉儲場所、安全保障設施和可追溯系統使用情況等方面逐條嚴格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發放農藥經營許可證。
當前常州市新北區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區進入到關鍵階段,常州市新北區將以農藥經營許可辦證為切入點,切實規范農藥經營秩序,強化對農藥經營行為的監管,保障農藥追蹤溯源,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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