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推進資金統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海南省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指出,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優勢特色農業產業發展、生態農業建設、農業種養結構調整優化、菜籃子基地建設、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農機購置、農業資源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旅融合、水產業建設和省政府重點發展的其他熱帶特色高效農業項目。
《辦法》要求,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償還債務、建造辦公場所、改善辦公條件、購置車輛、購買通訊器材、發放人員工資補貼等與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發展無關的支出。
據悉,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主要是農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企業,以及承擔項目任務的行政事業單位和個人。專項資金由各級財政和農業、海洋與漁業、林業等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按各自職責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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