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解讀《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山東將進一步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康發展。一些從事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農業生產的種養大戶、家庭農(林)場,將獲得“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示范獎勵”等財政政策扶持。
所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一般是指在完善家庭聯產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職業農民和大規模經營、較高的集約化程度和市場競爭力的農業經營組織。
近年來,山東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上取得了不錯的成就。截至目前,全省土地流轉面積3174.8萬畝,占家庭承包土地面積的34.4%,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包括各類生產性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蓬勃發展。全省年銷售收入過500萬元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9600家,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數量19.4萬家,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家庭農場達到5.5萬家,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達到21萬多家。
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信貸保險、設施用地、人才引進等方面也面臨不少困難,本身也存在規模不大、運轉不規范、帶農助農能力不強等問題。
《意見》要求,要準確把握政策導向,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理定位,提升發展規模和質量,多元融合及協調發展。對于經營規模相當于普通農戶10-15倍、收入相當于外出務工平均收入的,將予以重點支持。
在支持政策方面,《意見》提出,在財政支農資金安排分配上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龍頭企業將獲得信貸擔保、貸款貼息、品牌創建、技術創新等方面的支持;示范性家庭農(林)場、農民合作社,則重點采用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示范獎勵的方式進行扶持。
此外《意見》還提出,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產、供、加、銷各個環節的稅收都有優惠;制定設施農業用地按農用地管理等措施解決用地問題;加快農村物流發展,加強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共八項具體政策措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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