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青島市行政審批大廳農委窗口,青島市農業委員會巡視員史躍林為青島瀚生伊斯特化學有限公司等頒發了青島市級辦理的首批農藥經營許可證。
按照新《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8月1日之后農藥經營業戶必須持有農藥經營許可證。青島市即是農藥生產大市,也是農藥銷售與使用大市,為做好農藥經營許可工作,青島市農業委員會做了充足的準備,目前已經成立農藥經營許可審查小組,負責材料審核、實地核查,實地核查通過后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由行政審批大廳發證;經審查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告知辦證人員,并說明原因。截止目前,市一級共接受當面或電話咨詢40余次,已受理申請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15個,向省農業廳推薦辦理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許可證4個,已辦理核發農藥(限制使用農藥除外)經營許可證3個,材料審查中6個,實地核查中2個。
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要求農藥經營者必須具有專業的知識,規范的經營場所、倉儲場所,可追溯的電子設備,完善的管理制度等,這就從源頭上規范了農藥銷售市場,實現了可追溯管理,加強了對農藥市場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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