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在廣漢市行政審批局農業窗口,廣漢市城南農資有限公司的經營者從工作人員手中接過剛核定頒發的0001號《農藥經營許可證》。這是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和《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實施后,廣漢市頒發的首張《農藥經營許可證》。隨著首張許可證的發出,正式拉開了該市農藥經營許可證審核頒證的序幕。
據悉,新修訂的《條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新《條例》及《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農藥經營者必須符合農藥經營許可條件,依法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農藥經營活動;除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許可證外的許可證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農藥經營者的申請分別核發。新《條例》進一步理順了農藥管理體制的同時,對農藥經營人員素質、專業水平、經營條件、管理制度等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8年以來,廣漢市農業局積極采取多項措施,全面貫徹落實新《條例》及配套規章制度,推進農藥經營規范化管理工作。
廣漢市農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8月1日起,廣漢現有的200余戶農藥經營戶,在領取農藥經營許可證后方可進行農藥經營;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仍從事農藥經營活動的,廣漢市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將依法對其予以查處,以進一步規范農藥經營市場秩序,保障全市農產品質量源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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