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在寧陽縣政務服務中心農業局窗口,泰安市農業局農藥檢定所所長高興文和寧陽縣農業局農技推廣中心主任劉剛共同為寧陽縣豐農農資經營部和泰安市一鳴農資有限公司2個農藥經營者頒發農藥經營許可證。這也是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后,泰安市核發的首批農藥經營許可證。
國務院2017年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和農業部制定的《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對農藥經營實施許可制度,由縣級以上農業部門負責核發。寧陽縣農業局對此高度重視,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的寧陽縣農藥經營許可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和分工負責人任組長的寧陽縣農藥經營許可審查小組,將農藥經營許可審批事項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制定了《農藥經營許可證辦理服務指南》和《農藥經營許可證辦理事項流程圖》,嚴格遵照《山東省農藥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規定的“依法依規、屬地監管、標準一致”的原則,扎實有序地開展農藥經營許可審(核)查工作。截止目前,對第2批11個農藥經營申請者的材料審查和實地核查已經完成,正在中國寧陽政府網公示;對第3批農藥經營申請者的實地核查正在緊張進行中。
下一步,寧陽縣農業局將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業務部門要求,緊抓時間節點,加快工作進度,確保8月1日前全面完成農藥經營許可證核發任務,為全縣鄉村振興戰略的順利實施和“食安縣”、“農安縣”成功創建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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