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平邑縣政務大廳農業局窗口,平邑縣農業局向臨沂邑美佳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頒發了農藥經營許可證。這是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后,平邑縣頒發的首張農藥經營許可證,正式拉開了全縣農藥經營許可證審核頒證的序幕,也標志著平邑縣農藥經營許可辦理工作全面開展。
平邑縣農業局成立了農藥經營許可證工作領導小組和審核小組,規范流程,確保工作的嚴格、嚴謹、公平、公正。臨沂邑美佳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的農藥經營許可證頒證前,經過了申請材料審查、出具核查通知書、形成報告并召開農藥許可評審會、政府網公示等環節。
據了解,根據新《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及《山東省農藥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等規定,我國農藥經營將全面實行經營許可制度,農藥經營者必須符合農藥經營許可條件,依法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后才可從事農藥經營活動。對農藥經營人員、農藥經營場所、倉儲場所、進銷存臺賬記錄、安全保障設施、廢棄物回收設施、計算機可追溯系統、掃碼銷售、管理制度等均有規定。
2018年8月1日起,平邑縣農藥經營戶領取《農藥經營許可證》后方可進行農藥經營;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仍從事農藥經營活動的,農業部門將依法對其進行查處,以進一步規范全市農藥經營市場秩序,保障農藥追蹤溯源,真正從源頭上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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