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場包括土地一級市場和土地二級市場,二級市場主要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和抵押。長期以來,土地二級市場處于自發分散狀態,存在著交易規則不健全、交易信息不對稱等問題。近日,《長沙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二級市場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施行。依托該辦法,湖南長沙將建立產權清晰、市場定價、信息聚集、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級市場。
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土地二級市場是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之間的交易行為,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將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交易的總稱。根據辦法,長沙所轄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交易,都應當在土地二級市場進行。
辦法規定,交易市場包括線下市場和線上市場,由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二級市場交易大廳和“我有地,我要地”土地二級市場交易信息系統組成,全市建立統一的二級市場交易系統。同時規定了交易管理機構的職責,明確了應建立配套窗口服務,為交易各方提供“一站式”服務,以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根據辦法,閑置土地尚未處置的,存在權屬爭議的,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等九種情況不予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轉讓成交價低于標定地價80%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土地儲備機構可以行使優先收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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