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弘揚孝道文化,對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構建和諧社會有著重大現實意義。據了解,農村一些貧困老人的子女有贍養能力但拒不履行贍養義務;子女之間相互推諉;有的在外地工作的子女甚至音信全無。老人因為年齡、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難,在老人有子女的情況下,像低保等很多公共服務又難以惠及。
子女不贍養的貧困老人生活如何得到保障,是當前扶貧工作中一個值得引起重視的問題。建議:
加大宣傳力度,提升孝道文化影響力。利用村務公開欄、新農村文明標語、墻面圖畫等倡行孝道,樹立榜樣、典型示范,發揚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營造孝老愛親的社會風氣。
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實施法治扶貧,對于有能力贍養老人而拒不履行義務的子女,由村委會出面協調,要求子女簽訂贍養協議,履行贍養義務;拒不履行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其法律責任,并與其社會信用評價體系掛鉤,法院、工商、民政、公安、宣傳等單位協同聯動,落實監督檢查機制。
建立健全村民互助養老體系,合力破解“空巢貧困老人” 贍養問題。拓寬農村敬老院供養范圍,建立健全村民互助養老體系。依托村民自治和集體經濟,在農村社區建設群眾參與、政府支持的養老服務機構。對于子女因工作繁忙對老人照顧不周的情況,可由子女出資,委托村敬老院或村民互助組進行日間照料或集中供養。支持和引導農村老年協會開展互助服務,鼓勵引導廣大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者為農村“空巢老人”等重點服務對象開展服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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