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我國一直就自詡為農業大國,重農輕商一度是沿襲很久的政策之一。在農事一方面,為了增加產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勞動人民發明了許多的農業生產工具。而耒耜,作為一種翻土工具,早就出現在先秦時期。人們用它來翻整土地,播種莊稼,進行農業生產。
耒耜是耒與耜的結合,適應了生產的需要。耒的基本形體是一根適于手握的木棒,將木棒的一端或兩端砍成或燒成尖狀即成。木棒是制作耒的主體材料,但也有少部分的耒是用獸骨或尖石塊制作。它的主要作用是為播種時在地面上戳出洞穴,以便向穴內播種。
而耜則多為石制,也有骨制、蚌制和木制。形體不規則,多為近似樹葉形或圓形片狀石板,一邊有刃口,另一邊有較厚或略帶小柄,用以手握。主要功能是挖土、掘土。
耒耜的出現不僅翻地更深,更改善了地力,而且將種植由戳穴播種變成了條播,使農作物的產量大大增加。由此我們才真正跨入所謂的農耕時代。并且,耒耜為多種多樣農具的出現鋪墊了可能。隨著生產的發展,耜發展成了更有效率的耕犁,更加提高了生產的效率,促進了農業的發展。
這是農具出現的開始,對當時的農業和之后的農具發展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也因此,在整個古代社會,我國耕犁的發展水平一直處于世界農業技術發展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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