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村支書談到鄉村振興時,他說,鄉村振興*條是產業興旺,做產業需要錢,錢是“血液”,可是,現在農村資金“凈流出”,這樣產業興旺就很難。
這位村支書說到的資金“凈流出”是這樣的:村里不少人去本地城鎮或外地打工了,掙錢多的,到縣城或更大的城市買房子,掙錢少的,在鎮上買房。現在很多農村年輕人結婚的條件之一,就是在城鎮買一套房子。而對于絕大多數農民來說,到城鎮買房是一輩子*的消費,要把積攢多年的資金全部投進去,很多人還得向銀行貸款。“農民可以在城市買房子,可是城市人不能買農村的房子,這不是資金單向流出嗎?”他說,雖然有的地方試點農房抵押貸款,但試點的數量很少,絕大多數縣市區的農房目前沒有列入試點;再說了,即使列入試點,也只有那些可以當店面房搞經營的房子才可以抵押,地勢偏僻點的農村住宅,估計銀行也不肯發放抵押貸款的。
這位村支書的說法有一定道理。不過他忽視了一點:農村有一座“富礦”——農宅使用權。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完善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有數據顯示,全國農村至少有7000萬套閑置房屋,農村居民點空閑和閑置地面積達3000萬畝左右,一些地區鄉村農房空置率超過35%。中央出臺這一政策對盤活農民閑置住房和放活農村宅基地意義深遠。可是,到目前為止,大多數地方都沒有把這個政策落實好。
前幾天,浙江紹興上虞區的朋友來南京,說當地租賃出去的農村宅基地和農村住房已經開始頒發使用權證,頒發的對象是租賃農村住房的經營者。原來當地有不少閑置農房,有的是上百年的老房子,長期空關成了危房。盡管這些房子地處偏僻,卻被一些經營者看中,想租賃下來后,修繕、改造成民宿和特色養老院,又擔心投入資金后,租期得不到保證。當地政府就先行先試,本著農村宅基地和農房三權分置的精神,在農民和經營者簽訂租賃協議后,再給租賃者頒發農房使用權證,這樣雙方都放心。閑置的農房經修繕后,有了精氣神,改善了村莊環境;出租農宅的農民有了一筆相當可觀的收入。到目前為止,上虞區有上萬處閑置農房被“激活”。
江蘇省也有一些地方已經探索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今年初,南京市高淳區東壩鎮游子山村小茅山腳自然村將一塊面積為14.5畝的閑置宅基地租賃給一家旅游企業建民宿,租賃期限為40年,租金580萬元*性交付。租賃期滿后,土地連同地上附著物收歸自然村所有。自然村把這筆錢投到東壩鎮工業園,購入標準廠房和員工宿舍、商業門面房,然后出租,每年的租金收入至少30萬元,所獲租金大部分給自然村村民分紅,小部分用于自然村公益事業。
東壩鎮的青山村壟上自然村,*近有13戶農戶的房子被村里作價收購,村民朱多伢建于1972年的農房,面積為87.7平方米,這次由村里出資8.47萬元收購;村民朱繼順建于1986年的房子,面積為114.88平方米,由村里出資12.35萬元收購。這13戶農宅的主人都在城鎮買了房子,工作也在城鎮,農宅長期空關,得知村里收購后,毫不猶豫出讓了。好幾位在城鎮搞經營的村民說,農村的房子多少年沒住人了,沒想到還能變現。拿到出讓款后,做生意多了不少流轉資金。村里收購閑置農房干什么呢?租賃給民宿經營者,現在民宿改造正火熱進行中,村集體每年也有了一份固定收入。
除了高淳東壩鎮,淮安市盱眙縣去年開始探索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今年出臺了全域推進農村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暫行辦法。很多閑置農房變成農民手中的經營和創業資本。因此,在這些對農房和農村宅基地先行先試的地方,資金就不是單向流出,而是雙向互流。從高淳的探索來看,盤活農村宅基地還能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獲:城里人來住民宿了,來農村養老了,農產品的銷路暢了,價格也漲了不少;很多過去在城市才有的新業態,比如茶吧、特色餐廳也出現了,農民就業機會也增加很多。
不過,像高淳和盱眙這樣的做法,省內并不多見,也沒有地方嘗試宅基地和農房三權分置后頒發使用權證。之所以如此,用一名鄉鎮干部的話來說,主要還是思想解放不夠。還有干部擔心盤活農宅資源后,仍然引不來民宿、養老等項目。其實,不少投資者在為沒有充足的農宅資源犯愁,因為將農宅改造成養老設施,成本低、特色明顯,是新業態。一位看中洪澤湖邊某村落的投資者就對記者說過,這個村的很多農宅閑置,用來做養老設施很適合,他還打算流轉幾畝地,讓前來養老的消費者種植蔬菜、養雞養鴨,過上真正的田園生活。可是,當地就沒有出來挑頭張羅這件事的鎮村干部,只好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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