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手續,就在村里挖出近10米的深坑建起酒窖;接到舉報后,國土所連發兩次停工通知書,但酒窖仍在半年內基本建成。漢中市國土局漢臺分局徐望國土所稱,“發展設施農業,錢投了,不能再拆了,要不損失就大了。”
接受采訪時,徐望國土所一負責人稱,他們接到舉報后*時間趕到現場進行核實,并接連兩次下發停工通知書,還將當事人叫到國土所做了筆錄。
從舉報到核實,再到查處,一切都按照法律程序辦理。然而,就在法律框架內,沒有任何審批手續的酒窖仍然在監管部門的眼皮子底下建成了。而此前下發的行政處罰書,當事人沒有接受處罰。按照違法當事人的邏輯:你監管部門該罰罰,我該不理還是不理,該建還是建。此時,蓋著公章的兩份責令停工通知書就成了“啪啪”打在國土部門臉上的巴掌。
而接受采訪時,徐望國土所一負責人稱,之所以連發兩次責令停工通知書,違法酒窖依然建成,原因是該老板出于“設施農業”的目的,現在他錢也投了,酒窖也基本建起來了,“我們也不可能讓他再拆了,因為那樣他損失就大了。”而解決的方式就是,“要求他邊建邊批,盡快完善手續。”
此時,“設施農業”就成了一個大籃子,似乎某些的違規、違法行為都能堂而皇之地裝進去;換個角度思考,這也可能成為一個幌子,成為執法部門“人情化執法”的遮羞布和掩人耳目的方式。
但法律不是任人拉扯的橡皮筋——可松可緊;帶動脫貧,更不能成為違建“邊批邊建”的幌子。如果輕易開此口子,見樣學樣,我們彌足珍貴的土地豈不是越來越少,將來留給子孫的又該是怎樣的一片土地。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