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蘇常州市鄭陸鎮青松村委船底灣開設鄭陸志明農資經營部的張利,收到了天寧區農業局工作人員送來的農藥經營許可證。這是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實施后,天寧區頒發的首張農藥經營許可證,標志著天寧區農業經營行為正式步入法治化軌道。
張利經營農資經營部已經有10年了,出售農藥、化肥、種子。去年新實施的《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農藥,應當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
“首張農藥經營許可證的核發標志著天寧區農藥監管工作進入了新階段。”據區農業局副局長儲力先介紹,實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不僅可以規范農藥經營行為,還可以推進農藥科學合理安全使用,減少農藥對農產品和環境的污染,提升農產品質量,保護生態環境。
“比如說,按照新規,農藥經營者采購農藥不僅應當查驗產品包裝、標簽、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及有關許可證明文件,還要建立采購臺賬和銷售臺賬,并且要科學推薦農藥,應當對經營的農藥安全性、有效性負責,應當回收農藥包裝物等。”
按照新規,今年8月1日后,無證經營農藥,沒有建立采購臺賬、銷售臺賬的,都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天寧現有各類農藥經營單位29家,目前已有1家農資店成功申領農藥經營許可證,1家農藥經營企業遞交申請,其余農藥經營企業正在進行申請準備。
據了解,以往農藥經營市場行業準入門欄低,農藥經銷商只需取得相關工商營業執照,并通過農業行政執法支隊經營條件審查,便可對外銷售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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