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南省鄭州市積極探索實踐“N+2”*扶貧模式,“N”是根據家庭人口數,一人至少一策,重點落實教育、醫療、助殘、就業等政策;“2”是從危房改造、低保托底、人居環境整治(六改一增)、低保戶和五保戶電價補貼、金融扶貧、保險扶貧和電商扶貧、光伏扶貧、特色種養業產業化扶持、到戶增收補貼、生態扶貧、易地扶貧搬遷、龍頭企業帶貧、激發內生動力自主脫貧等措施中選擇2項以上作為對戶措施,為每個貧困村貧困戶量身定制脫貧幫扶計劃,收到了一舉求多效的顯著效果。
解決好“扶持誰”問題。鄭州市先后開展了以“十對照十檢查”為主要內容的檔卡整改專項行動和“以查促改,提升脫貧攻堅成效”專項行動活動,對貧困人口進行重新調查摸底、*識別,把真正的貧困戶識別進來,把非貧困戶識別出去。一是確立識別標準。按照扶貧對象*識別及管理辦法,嚴格執行識別標準“兩條杠”,統籌考慮農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和“兩不愁三保障”因素。二是聚焦重點村、重點戶。鄭州市對貧困程度深、貧困人口多的村,對老年人戶、重病患者戶、殘疾人戶、低收入戶、易返貧戶等五類重點人群進行了全面摸排,共明確脫貧攻堅重點村88個、重點戶2051戶。三是規范工作流程。按照“應進則進、應退則退”的原則,堅持“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嚴格六簽字、兩公示一公告的程序,對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員進行“回頭看”“擠水分”。
解決好“扶什么”問題。該市啟動實施了貧困村貧困戶*脫貧幫扶計劃編制工作,制定出逐村逐戶逐人的*脫貧計劃,進一步提高了扶貧政策科學設計和差異實施的針對性和*度,有效破解了多種致貧原因疊加造成的致貧返貧問題。一是制定方案,明確目標。印發《關于編制貧困村貧困戶脫貧幫扶計劃的通知》《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計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明確計劃編制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方法步驟和時間要求,強化各地、各有關部門、各有關責任人的主要職責。二是編制大綱,統一模板。每年都要根據*新政策要求,研究出臺《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脫貧幫扶計劃編寫大綱》,涵蓋貧困村貧困戶基本情況、致貧原因分析、幫扶目標、幫扶措施、參考政策等內容,確保脫貧計劃編制有工作抓手,有政策依據,有統一規范。三是科學編制,確保*。按照貧困程度深、貧困人口多、工作基礎好、工作隊積極性高的標準,各縣(市)區選擇3-5個村作為試點村,在吃透大綱精神、摸清村情戶情、落實扶貧政策的基礎上,先行編制貧困村貧困戶脫貧幫扶計劃。
解決好“怎么扶”問題。鄭州市在編制貧困村貧困戶脫貧幫扶計劃的基礎上,把想方設法幫助扶貧對象擺脫貧困作為*扶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因人制宜、*施策,扎扎實實落實扶貧措施,全力推進*扶貧工作。一是掌握致貧原因。在編制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計劃過程中,各村*書記、工作隊長、幫扶責任人,通過入戶調查、群眾走訪、問卷調查等形式,反復對貧困村貧困戶進行調查和解剖,分清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按照因病、因殘、因學、缺技能、缺勞動力、缺就業門路等致貧原因對貧困戶進行*畫像、*分類、動態調整。二是明確幫扶措施。堅持因人施策、一人一策的原則,圍繞“轉、扶、搬、保、救”等扶貧措施,結合實際,因地制宜,按照“N+2”標準逐村逐戶研究脫貧具體辦法。三是拓寬扶貧路徑。充分發揮行業扶貧政策作用,按照主要致貧原因,將脫貧任務分解到相關行業部門,條塊聯動、合力攻堅,*限度拓展扶貧工作的寬度、廣度和深度。
解決好“責任落實”問題。為確保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計劃“N+2”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圍繞“四個嚴格”,著力健全完善管理機制。一是明確了幫扶計劃的制定標準。按照“N+2”要求為貧困戶量身制定幫扶計劃,凡幫扶措施條數小于“N+2”條,致貧原因與幫扶措施不對照,幫扶措施概念化、不具有可操作性、無法落實的均視為不合格。凡有勞動能力和條件的家庭幫扶計劃中必須有產業、就業方面的措施,沒有的也視為不合格。二是明確了幫扶計劃的落實標準。轉移支付補貼類和政策補貼類措施以貧困戶拿到補貼資金為準(含產業項目補貼和金融扶貧小額信貸),培訓類措施以取得國家承認培訓證書為準,就業類措施以拿到工資為準,工程建設類措施以工程開工(基礎工程完工)為準,搬遷類措施以交房貧困戶拿到鑰匙為準。三是明確了幫扶計劃編制的責任。明確幫扶編制的責任主體是脫貧攻堅責任組、駐村工作隊隊長和*書記。村兩委要積極參與、密切配合,不能當“甩手掌柜”。所在鄉(鎮)要認真審核把關;縣(市、區)要加強督導;扶貧部門要做好統籌協調和業務指導。明確貧困村幫扶計劃落實的責任主體為鄉、村兩級和幫扶單位,貧困戶幫扶計落實的責任主體為相關行業部門和幫扶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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